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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
2008-4-18 9:24:28      来源:东安人大网      编辑:研究室      阅读次数:857      [返回]

东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327 日在东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东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谢开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7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来,我院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竭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职责,司法质量效果进一步优化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院牢固树立了“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打击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07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4154人,审结103153人。重点打击杀人、抢劫、民商事纠纷的诉讼前置程序,要求立案庭对本院管辖的劳动争议纠纷、山林土地权属行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四类案件必须进行案前调解。我们还建立和完善了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以及诉中委托调解制度,探索了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新模式。

——多元化协调处理,规范行政执法。2007年共审结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13件,其中9件协调处理。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我们遵循“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注意探索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这既促进了依法行政,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与其相对人的和谐关系,改善了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工作。去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53件,执结89件,部分执行55件,解决执行标的369.03万元。自20071220日起,我院组织开展的“百日执行大会战”活动,成效较好,共执结案件39件,部分执行63件,执结标的款170余万元。去年农历1225日,我院冒雪召开了执行大会战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向数十名申请执行人兑付执行款12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救灾补损工作。农历1229日,我院执行干警仍然战斗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他们用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严肃性,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落实

——实施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对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城镇贫困居民等弱势群体减、缓、免各种诉讼费用20余万元,让有理有据而又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贴近群众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主动为群众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甚至当事人家里。去年,我院深入开展了百名法官“进社区、下村组、促和谐、强服务”活动,成效明显。全市法院系统“法官服务基层现场交流会”得以在我县召开,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之概括为“东安经验”:人民法官走出人民法院,来到人民中间,倾听人民呼声,解决人民难题,赢得人民赞誉。

三、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审判实践,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监督。我院始终把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的巨大动力。我们成立了人大、政协联络工作组,建立了双月定期联络汇报制度,全面规范了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与评议、建议议案提案、来信来访、催办督办等办理程序,推动了接受监督工作的落实。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全部办结了县人大、县政协向我院交办的建议、议案、提案,并妥善处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提出的有关个案。县人大常委及人大代表们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去年农历1229日下午,县人大代表芦洪市镇南江村支书刘祖柳、西江桥村主任周龙红、槐花村支书周永亮等5名同志主动协助我院执行了一起执行难案,社会效果很好,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鼓舞,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和基层干部为人民的强烈责任感和正义感,在此,让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四、强化队伍管理,司法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抓政治教育,整纪律作风。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加强三整顿”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从会风、庭审作风入手,全面深入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每名干警都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和禁赌公约;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监督执法,派出纪检、监察、政工部门的人员明查暗访,蹲点督导;坚持以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号召全院干警向荣获“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花桥人民法庭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弘扬正气,摒除邪恶,努力工作,奋发向上。

——抓业务学习,强自身素质。采取离岗培训、继续教育、在职深造、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去年,共有3名法官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有2名法官攻读在职研究生,司法质效综合评估名列全市第三。

五、加强物资装备建设,司法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加快基础建设步伐,努力建造合理适用的司法场所。审判技术大楼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完成投资700余万元。石期市和芦洪市人民法庭新建立项已经完成,且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60余万元。

——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改善办公办案装备。2007年向上级财政和法院争取各类资金70多万元用于办公办案装备建设,购置了办公车辆3台,办公电脑5台。

各位代表,回顾2007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能够取得一定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各项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法官大局观念不强,司法指导思想不够端正;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要求;执行难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涉法涉诉问题已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两庭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高举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东安,推进富民强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谐司法,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公正、高效、权威的要求改革司法运行机制,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123456”的工作思路,并正在稳步推进。即,突出1大主题:公正与效领导理念和人大监督意识,按照中院提出的 “独立而不孤立、中立而不偏离、开放而不乱放、监督而不监管、被动而不排斥主动” 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

    二、顺应形势,继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 坚持“六大”强管理,一心为民促和谐。 一是坚持“大立案”。实行统一立案管理,统一排期开庭,严格审限跟踪,强化审务公开,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坚持“大审判”。打破审判庭室界限,实行轮流办案制,所有法官在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轮流办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合理均衡审判任务,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全面提高司法综合能力;三是坚持“大执行”。落实执行案件“包维稳、包处访、包执结、包立卷”的“四包”责任制,在审执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做到每名干警有执行任务,每名领导有执行责任;四是坚持“大处访”。严格实行层层负责制、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分队确保在20分钟内到达城区事发地点,及时处访。五是坚持“大调解”。继续开展法官“进社区、下村组、处纠纷、促和谐、强服务”活动,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有效实现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个调解的对接和互动;六是坚持“大整顿”。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等集中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六条高压线”规定,确保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三、强化职能,依法促进社会和谐。 要充分运用审判工作打击、调节、规范、保护、引导和教育职能,更好地保障改革、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刑事审判,要继续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同时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民商事审判,要继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积极审理好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案件,广泛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大胆推行人民陪审员主持调解,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妥善化解纷争,调撤率要达到80%。行政审判,要强化司法协调,尽量缓解和消除行政管理机关与其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协调处理率要达到60%。执行工作,要着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措施,不断完善和落实执行难案听证会制度,既要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财产申报、限制出境、记录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又要尽力促成执行和解,和解执行率要达到60%,既要千方百计降低新案的申请执行率,又要想方设法集中消化掉执行积案。涉诉信访工作,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以服判息诉息访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普遍推行“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要争取政府设立司法救助基金,以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要坚决依法处理确属无理缠访、闹访、暴力访等非正常上访人,确保进京上访实现零指标。

    四、严格管理,努力提升法院自身形象。 要加强审判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流程跟踪、审务公开、质量评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官司法绩效档案,并使之真正成为干部重用提拔、换岗交流、晋升职级、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依据。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司法精益求精、掌握社会经验、会做群众工作,提高化解矛盾、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求干警养成“抓具体、具体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的良好作风;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形象,力争公众测评得分排名全市前列。

    五、科学筹划,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年内完成审判技术大楼的搬迁工作,完成芦洪市法庭的选址、征地工作,并争取早日动工,完成石期市法庭的改造工程, 确保三个以上法庭顺利通过省、市法院的达标验收,确保每个法庭派有“三审一书一警”,办有食堂,配有一台办案专用车辆、一台办公电脑、一部办公电话。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夯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

    六、心系民生,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民生之盾,民生是司法之本。要完善和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护民举措,充分体现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要根据 我院已出台的《救灾补损期间审判工作实施意见》16条, 切实做好救灾补损的审判工作,一是开展上门立案服务,开设电话预约立案专线,开设“马背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诉讼指导、以案释法、判后答疑、文明执法等专项活动,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举措,为受灾群众“打官司”提供方便;二是开辟灾民诉讼绿色通道,对与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特别是对涉及群众温饱、医疗救护、人身财产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要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是认真审理因冰雪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产品质量、工程承包、运输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四是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春耕生产、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及盗窃水利电力设施等专项审判活动,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保驾护航;五是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的犯罪活动,做到快审、快结,确保国家集体资产不至于受损。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  在这里,我代表县法院,向各位代表,全县人民郑重承诺: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确保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正当行为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认可,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合法行为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支持,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成果都能得到司法裁判的保护!

    各位代表,2008年是奥运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大庆之年,也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此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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