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8日召开的第九次常委会会议上,东安人大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情况动真格、出实效。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交办函和代表视察意见12个。按照办理时限要求,这次会议听取7项办理情况汇报,办理单位均为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会上,首先由县政府汇报办理情况,常委会相应工作委员会作办理情况调查报告,会议进入审议发言阶段。一代表率先发言,指出某审议意见共提出6条意见,但县政府办理情况汇报只列出4条,还有2条自行“贪污”了,这不符合办理规定。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先后发言,对办理情况提出了较为尖锐的意见。在进行表决程序时,经无记名投票,共发放表决票21张,收回21张,有效21张,7项办理情况平均得“满意”票数6.75张,约占总票数的32%;“基本满意”票数13.42张,约占总票数的64%;“不满意”票数0.83张,约占总票数的4%。其中,“满意”和“不满意”基本持平,64%的组成人员只认为“基本满意”,表明对办理情况并不十分“满意”。
表决结束后,列席会议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用笔记下票决结果,表示要更加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交办函和代表视察意见办理工作,努力把今后的办理工作任务办得更好,争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多的“满意”、更少的“不满意”。(唐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