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东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非税收入执法检查主任会议交办函办理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政府报告,在办理过程中,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进行处理,共查出各种违纪违规资金633.5万元,决定收缴452.1万元,追缴入库181.4万元,处罚2.5万元。这就是说,通过人大的执法检查,县财政共增加收入636万元。
执法检查:声势之大前所未有
为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堵塞非税收入征管漏洞,强化非税收入法制观念,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8年4月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由财经工委牵头组织,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开展一次为期五个月的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办五委”分别由一位常委会领导带队,分成6个检查小组,对县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及下属机构2007年度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分为宣传动员、征求意见(5月上旬)、自查自纠(5月中旬—5月下旬)、人大检查(6月)、主任会议审议(7月上旬—8月下旬)、整改提高(8月—10月)五个阶段。检查期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全部出动,还邀请6名县人大代表,并从县财政、审计、物价、纪检监察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24人共计48人,声势之大前所未有。各检查小组,深入到被检单位,先听汇报,再看现场,然后查资料、翻档案,对数十个执收单位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单查阅会计记帐单据达10万余份。
会议审议:直指问题不依不侥
6月下旬,检查结束后,财经工委组织进行情况汇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然后写出了详细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用了较短的篇幅总结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取得的成绩,重点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7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主任会议,听取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和检查组的全体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十大类36个小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解剖,并按照人大不直接处理问题的原则,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主任会议交办函的形式,函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整改提高:督促办理不折不扣
主任会议交办函发出后,引起了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改提高活动,财经工委进行了不折不扣的督促办理。从9月起,县人民政府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针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全县落实“收支两条线”和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逐个单位下发了处理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函的要求进行处理。尤其对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资金作出了收缴和追缴入库的决定,从而维护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还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月开始,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部署,财经工委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主任会议交办函的情况又进行了调查,11月28日常委会第9次会议在听取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财经工委的调查情况报告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对主任会议交办函的办理工作。至此,县人大常委会的非税收入执法检查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蔡小平)